2014年12月5日 星期五

【新聞報導】裝修變更管線 明年起須附證明2014年11月20日

【任柏澄全勝古亭教室-104年度課程簡章】
          我要報名:下載報名表
全勝室內設計裝修證照教室FB粉絲:證照考試訊息公布 
全勝室內設計裝修教學網:設計及裝修課程教學紀錄
全勝室內裝修審查教學網:室內裝修審查教學紀錄
全勝證照交流讀書會fb社團:證照考試討論平台
【潘姿羽╱台北報導】 今年7、8月高雄市、新北市均傳出氣爆意外,民眾人心惶惶,營建署昨日宣布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書表,避免因不當的室內裝修造成用電量超標、天然氣外洩等意外。

變動插座也須查驗

內政部營建署昨針對8月15日新北市新店區「永保安康」社區氣爆發生火警事件,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書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科長楊哲維表示,日後建築物室內裝修竣工查驗時,假如用電設備、天然氣管線變更,都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確定變更有符合電業法與天然氣事業法的規範。 
楊哲維補充,若用電設備或天然氣管線沒有變更,且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有註明在竣工查驗表,則不需檢附上述合格證明,此辦法自2015年1月1日生效。不過民眾葉貞廷表示,「對政府還是沒有信心,希望真的能嚴加把關。」 
建築師王淳隆透露,一般室內裝修幾乎都會變更用電設備,只要變動開關、燈具甚至插座位置,就須變更迴路;天然氣管線則是變更廚房、浴室等會用到熱水的地方時,須請天然氣公司前來設置,此修法一上路,民眾裝潢時都須檢附相關文件才行。 

新制明年上路後,所有室內裝修(隔間、天花板、衛浴)工作,只要進行用電設備與天然氣增設時,那怕只是多裝一個插座,都需檢附事業單位相關合格證明文件才可施工。楊哲維說,否則將不發給「室內裝修許可證明文件」,沒有文件依然動工者,將可會依《建築法》開罰6萬到30萬元。「新規定就是防民眾自己亂裝,要求事業單位需做檢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120000463-2601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