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 星期一
2022年6月10日 星期五
【111全勝“室內裝修審查”實務班】線上報名
密笈大公開,撇步大方送!
設計師個人申請室內裝修審查的快速流程
用你的證照快速賺錢的方法
一、教學目標:
因應室內裝修工程審查相關法令日趨嚴格,本課程將加強審查請照專業技能,實務性剖析,輔導自行創業以專業導向,合法執業運用專業證照多面向發展快速賺錢。擁有百萬年薪不是夢!!收入自己決定,一步一步指導學員學會所有請照技巧,充分運用證照自動賺錢,並協助學員相關業務順利執行。
二、課程介紹:
本課程針對室內裝修相關法規實務講解與客戶洽談、評估分析、各類型案件處理方式及注意事項...等等。
1.室內裝修審查暨各類場所執照申請介紹剖析
2.室內裝修相關法規運用(變更使用執照、免變更執照、室內裝修、違建處理原則、綠建材檢討、無障礙設施)
3.室內裝修案例操作(住宅簡裝、商空二階段)
三、上課日期:
111/12/03六~12/24六
112/03/12日~04/09日
四、課程費用:優惠價9000元
五、課程內容:時間及課程內容請詳課程表
(課程中會使用電腦操作請學員自備筆記型電腦)
六、師資說明:
授課老師:任柏澄 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研究所碩士
七、報名方式: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即日起開始報名。
報名諮詢專線:0918-58-1919(高老師)
上課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二段70號10樓
(捷運古亭站八號出口直行,路口紅綠燈屈臣氏樓上)
填寫完資料將會保留名額
接下來要請您去銀行匯款
或是直接來教室繳納現金
繳費完才算報名完成
請加教室lineID:0918581919回覆
請告知您的匯款帳號後五碼
有任何問題請電0918-58-1919
【匯款帳號】
中國信託銀行 大安分行
帳號:602-54023756-6
戶名:高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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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說詳實清楚明白~絕無僅有的教學法 |
2021年9月28日 星期二
【110全勝“裝修審查”實務班】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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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個人申請室內裝修審查的快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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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目標:
因應室內裝修工程審查相關法令日趨嚴格,本課程將加強審查請照專業技能,實務性剖析,輔導自行創業以專業導向,合法執業運用專業證照多面向發展快速賺錢。擁有百萬年薪不是夢!!收入自己決定,一步一步指導學員學會所有請照技巧,充分運用證照自動賺錢,並協助學員相關業務順利執行。
二、課程介紹:
本課程針對室內裝修相關法規實務講解與客戶洽談、評估分析、各類型案件處理方式及注意事項...等等。
1.室內裝修審查暨各類場所執照申請介紹剖析
2.室內裝修相關法規運用(變更使用執照、免變更執照、室內裝修、違建處理原則、綠建材檢討、無障礙設施)
3.室內裝修案例操作(住宅簡裝、商空二階段)
三、上課日期:
110/12/04六~12/25六
四、課程費用:優惠價9000元
五、課程內容:時間及課程內容請詳課程表
(課程中會使用電腦操作請學員自備筆記型電腦)
六、師資說明:
授課老師:任柏澄 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研究所碩士
七、報名方式: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即日起開始報名。
報名諮詢專線:0918-58-1919(高老師)
上課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二段70號10樓
(捷運古亭站八號出口直行,路口紅綠燈屈臣氏樓上)
填寫完資料將會保留名額
接下來要請您去銀行匯款
或是直接來教室繳納現金
繳費完才算報名完成
請加教室lineID:0918581919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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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高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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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說詳實清楚明白~絕無僅有的教學法 |
2021年5月31日 星期一
新北市托嬰中心新設立、變更設立許可申請
新北市托嬰中心新設立、變更設立許可申請
- 申請說明:讓民眾清楚瞭解托嬰中心新設立或變更設立許可事項申請應具備條件及應準備資料暨本府處理流程,減少疑慮縮短流程切符簡政便民要求。
- 申請對象:民眾
- 承辦資訊:
- 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托嬰中心新設立、變更設立申請書。【(民)表一】
二、新北市托嬰中心業務計畫書。【(民)表二】(以公司行號附設員工托嬰中心者需附事業計畫書)
三、托嬰中心土地及建築物相關文件
(一)托嬰中心建築物竣工圖。
(二)消防安全設備機關合格文件及圖說。
(三)土地、房屋使用權利證明文件:
1.自有者免附。
2.無償使用者:檢附經公證期問5年以上之使用同意書影本。【(民)表三】
3.租賃者:檢附經公證期問5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書影本。
四、新北市托嬰中心年度預算書。【(民)表四】
五、新北市托嬰中心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民)表五】
六、新北市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及應行注意事項。【(民)表六】
七、雙方讓渡同意書(本表限申請變更負責人使用)。【(民)表七】
八、托嬰中心位置圖、平面圖。【(民)附件一】
九、工作人員相關證件,請依新北市托嬰中心新設立、變更設立許可工作人員應附資料【(民)附件二】。
十、新北市私立托嬰中心托育契約【(民)附件三】。
十一、托嬰中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之保險單影本。
十二、托嬰中心營運擔保能力證明。
十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規定辦理財團法人登記者,應檢附下列文件,非財團法人者免附:
(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附設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函影本。
(二)捐助章程影本。
(三)法人登記證影本。
(四)代表人簡歷表。
(五)董事名冊及身分證影本。
(六)法人及董事之印鑑證明。
(七)董事會決議同意附設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會議紀錄。
(八)財產清冊。
十四、申請人身分證(查驗後歸還)。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托嬰中心之建物、土地登記簿謄本(最近三個月內)。
二、托嬰中心建築物使用執照。 - 申請方式:備齊應備證件後,函送或親送至本府或本府社會局總收文單位。
- 交付方式:由本府社會局發送核准函及設立許可證書。
- 處理期限:30天
- 備 註:
2021年4月15日 星期四
新北市教育局補習班立案~申請文件表格下載
新北市申請設立短期補習班應檢附文件檢核表(word/odt) (民國106年7月10日修正)
項目 | 資料、證明文件 | 注意事項 | 檢核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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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不得以才藝班、家教班、課輔班、國名、地名或×××中心為班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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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若委託第三人申辦者,應附上短期補習班委託第三人申辦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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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 若委託第三人申辦者,應附申辦短期補習班之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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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內容需與申請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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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課程安排不得為補習班學生其學校日常上課時段。 (非在學學生之補習班課程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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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選用出版社出版之教材,並詳列教材名稱及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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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包括課桌椅、圖書、儀器、安全逃生設備及其他教學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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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填寫所有人員之詳細資料。(設立人、班主任、教師及行政人員等,皆須造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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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設立人資格 | 1.身分證明文件(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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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經歷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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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另備2張2吋大頭照隨件附上(置於夾鏈袋中並裝訂於申請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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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班主任 | 1.身分證明文件(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
| |
2.學經歷證明文件(純技藝類:高中職以上,文理及綜合類別:大專以上, 國外學歷需經外交部認證並請翻譯社翻譯,若從事教學需相關科系)。 |
| |||
3.非具軍、公、教學生及雙(多)重國籍身分切結書(註明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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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班主任專任切結書(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9條規定應為專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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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不受應由本國人擔任限制之前提:非由外國人申請設立之補習班,核准科目均為外國語文,且招收對象均為成人,其班主任得由依法取得永久居留及工作許可之外國人擔任。請參照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9條。 | ||||
九 | 教職員 (教師及行政人員) | 1.教職員均應檢附身分證、學歷證件影本(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
| |
2.技藝科教師需檢具該項技能證明文件或相關科系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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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具軍、公、教學生及雙(多)重國籍身分切結書(註明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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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刑事紀錄檢核證明 | 所有人員皆需檢附送件3個月內之證明,並留於班內備查。 (外國人於第一次申請時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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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所有人員須切結無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及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規範之不適任人員之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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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防火管理人員資料 | 樓地板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上者需檢附(提供該管理人之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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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設班基金存款證明書應以補習班之班名開戶,如"○○文理短期補習班籌備處設立人×××"(可於收受本府同意設立之公文後再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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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用切結書(註明設立人、班主任之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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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需清楚可辨識道路及班舍之相對位置。(建議使用網路地圖標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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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班舍使用權證明 | 設立人與屋主簽訂之租賃合約(租約自送件起算,需2年以上)或屋主無償使用證明,上方需雙方簽名蓋章,租約需公證或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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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土地謄本 | 證明該班址之用地所有人(請洽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或本府服務中心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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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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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標明教室面積(總和需大於30平方公尺)及用途,如辦公室、XX教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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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無 室內 裝修 | 建築物使用執照 | 建築物用途需為「補習班」使用,變更用途事項請洽本府工務局。 (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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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竣工圖 | 請向本府工務局申請,上方需有工務局核可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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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消防圖 | 請向該班址該地區之消防局申請,上方需有合格消防設備師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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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室內 裝修 | 建築物使用執照 | 建築物用途需為「補習班」使用,上方需有工務局核可章, 變更用途事項請洽本府工務局(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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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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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平面簡圖 | 文件上需有合格建築師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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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消防平面簡圖 | 文件上需有合格消防設備師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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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受理單 | 請向本府消防局申請(申辦當年度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者得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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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通知書 | 請向本府工務局申請(建築物新領得使用執照1年內免再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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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 補習班現況照片 | 彩色8-10張,包含門面、門牌號碼、招牌、室內情形,需用相片紙或護貝並貼在A4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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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有違建者須檢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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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 班舍內有廚房、瓦斯爐、熱水器設置空間等須檢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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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須填寫部分內容並用班印,可至本市教育資源網下載範本及填報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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